我们总会形成一种习惯,孩子有了一定的成果之后,我们才会给到一定的奖励。而且这个奖励总是会在孩子说了又说甚至撒泼打滚的情况下才会满足。但是撒泼打滚之类的,又形成了所谓问题行为,让家长更不愿意给孩子奖励,满足孩子的需要。
那么,我们可不可以换个方法?主动满足孩子的需要呢?
主动满足其实比较容易理解,但它还没有公认的操作性的定义。我们现在讲的主动满足,泛指一切在问题行为出现前给予满足的行为。
可能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个层次:
1既无要求也无表达的情况下满足
例如孩子正在玩,我们突然给予关注,或给一块饼干。
2无要求,但清楚表达喜好爱好
比如有的孩子特别喜欢玩具娃娃,但他没有表达我想要这个东西,只是不停地拿它摸它,这时候我们也可以主动把这个娃娃拿给孩子。
3孩子既表达出喜欢又提了要求的这类也可以考虑给予满足。
为什么主动满足可以预防问题行为?因为没有谁会为了天上掉馅饼而感到非常气愤,所以当我们主动满足了孩子的一些需求,不管是什么样的行为功能得到满足,孩子都不会再出现一些不正确的表达需求的行为。
主动满足是需要符合4个标准的。因为不一定我们给的东西一定是孩子需要的东西,所以我们有4个标准需要去考量。
这4个标准分别是:
1心理的标准
衡量方法是满足物是否给满足者带来足够的欢乐兴趣。也就是说我们给的东西是不是孩子喜欢的,想要的,非常渴求的。如果我们给孩子一个他并不喜欢甚至会伤害他的物品,那就不是主动满足了喔。例如贺妈之前提过有个人送给了女朋友让她过敏的牛奶。
2行为的标准
给孩子满足的时候一定是大方主动的,关键是不加任何的附加条件的。不是说我给了你这个,你必须帮我把地先扫完这样的,否则就不是主动满足了。
3时机的标准
时机是从什么时候给予满足行为这个角度来考量的。满足行为是要在孩子表达要求或者是流露出很喜欢的这样一个情感的时候给他满足,而不是动不动就主动满足孩子的需要,否则不仅达不到效果,还会适得其反。
2排除的标准
排除是从什么情况下不能满足这个角度来衡量的。也就是说不是任何时候,我们都可以用这个策略,一般来讲排除标准,就是基于在孩子未及时满足或者被拒绝的时候出现的问题行为,也就是说当孩子正出现因为得不到满足而产生行为问题的时候,不能给予他满足。例如孩子撒泼打滚必须要求的时候,这个时候,我们恰恰不能因为要让他停止问题行为而满足他,否则孩子的问题行为就会被强化,觉得只要撒泼打滚就能满足,那就得不偿失啦!
不过从现实的角度出发,完全符合上述4个标准的满足行为是非常少的,大部分时间可能会同时满足两个或三个标准。
那么可能有的家长会问,主动满足,会不会把孩子惯坏呢?答案当然是不会,但这里强调主动满足的策略,并不是强求管理者事事都要满足孩子。主动满足可并不等同于事事满足!一般情况下,让儿童保持一个75%以上的主动满足率,无论对于儿童的情绪还是对于儿童的管理,都是一个基础性的条件,少了就会有麻烦,太少了就会有大麻烦。
后记
这是预防行为问题策略的第2个重要的策略,主动满足,不知道有没有解答到家长们的困惑呢?请大家继续支持,我们会持续更新。